2025年鸠江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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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14:52

2025年**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开发区**科技产业园14号楼3层西侧

成交金额:24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5年**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2025年**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级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不得违反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余宝华、**、赵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成交单位业绩:①**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调研服务;②**市**文明城市模拟问卷调查工作;③**市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第三方测评服务合同书。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二坝镇楚江大道6号

联系方式:0553-****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12楼1227室

联系方式:191****5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工

电话:191****5828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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