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2015年4****银行**分行收购的****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对应债权本金299,972,356.64元,利息11,108,969.70元,孳生息338,677,623.27元(计算至2022年1月14日),其他债权5,381,077.00 元,债权合计655,140,026.6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元) | 利息 (元) | 其他债权 (元) |
债权总额(元) | 债务人所属行业 | 债务人所在地 | 债务人经营情况 | 担保类型 | 抵(质)押物所在地 | 抵押物简况 | 保证人名称 | 保证人经营情况 |
| 1 | ****公司 | 247,972,356.64 | 286,509,630.60 | 4,217,205.00 | 538,699,192.24 | 制造业 | ** | 破产 | 抵押+保证 | **市 | 抵押物为位于**市**街道宜北路东侧****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为****公司,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土地证号:宜国用(2012)字第****3074号,土地登记面积51180平方米。 | **新****公司、****公司、******公司、单晓昌、吴淑华。 | 停产 |
| 2 | ****公司 | 52,000,000.00 | 63,276,962.32 | 1,163,872.00 | 116,440,834.32 | 制造业 | ** | 停产 | 保证 | 无 | 无 | ****公司、****公司、单晓昌 | 停产 |
债务人概况
****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4日,法定代表人单晓昌,注册地址为**市新街街道归径村,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复混肥料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6日,法定代表人单晓昌,注册地址为**市**街道北郊巷头村,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菜粕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抵押物情况
商业用地:****公司名下位于**市**街道宜北路东侧****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商服用地,面积51180平方米,抵押物设定权利价值35985.53万元且位于第一顺位。
保证人情况
1、**新****公司
保证人**新****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25日,住所为**市新街街道归径村,注册资本为1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单晓昌,经营范围: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 环保设备、玻璃钢制品、通讯管道、中央空调配套设备的制造、销售;环境工程的设计、咨询服务。
2、******公司
保证人******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1日,住所为**环科园**路,注册资本为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单晓昌,经营范围: 燃料电池的制造、销售;新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施永才,注册地址为**市和桥镇南新东路16号,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工器材、特种电磁线、换位导线的制造、销售;电线电缆、有色金属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4、单晓昌及吴淑华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抵押土地位置非常优良,抵押土地出口正对宜北路高架快速路,公路交通非常方便。此外,抵押物北挨着武宜**支流红睦河,水利运输也非常便捷,不仅如此,抵押物所在地距离**市区距离3公里左右,相关配套和交通均非常有利。通过实地勘察,目前该地块处于空置状态,土地平整,****回收站使用。重要的是,地块南边已经围挡,开始拆迁,旁边面粉厂和一栋居民楼也有拆迁计划,该地块规模适中,商服性质土地结合周边优良区位,后期开发会非常具有优势。我司已取得胜诉判决,已经执行。目前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交易对象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以下个人或机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人、担保人为企业的,债务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凡先前参与****(以下简称“长城公司”)组织的任何资产竞价活动且竞价成交但违约(指前次交易最终无法实现的)的个人或机构;****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投资者信誉好,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咨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咨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徐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025-****1342、025-****1358
传真:025-****1307
通讯地址:**市**区太**路450****中心28楼
邮政编码:21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5-****1352
****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