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路便道开口改造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解决交通安全隐患,********支队、****城管局协商同意在北校区南门入口正对道路路面设一处人行道,为方便师生能够垂直横穿**路机动车道,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隐患。
我校每天有3000多师生需要骑行电动车和自行车有****侧辅道由南向北横穿**路机动车道进入北校区,******学校北校区南大门西侧约40米,进入北校区人员需要穿行较长距离,才能达到北校区人行入口,此过程存在驾驶员视角盲区,极易出现群体性交通安全事故。2024年已经出现几起轻微交通安全事故,所幸造成没有人员伤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6500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需拆除的绿化带属于市政设施,****绿化中心****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签订的《**市道路绿化养护合同》,该项目的论证及施工必须由****负责组织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大街56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秦永波 | ****学院保卫处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附件 |
| 陈昱 | **学院保卫处 | 讲师 | 见专家论证附件 |
| 刘克平 | ****学院保卫处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4月1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8日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4月1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8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需盖单位公章)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金穗大道601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3-****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1202
联 系 人:杨永丽
联系电话:157****7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