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核准〔2025〕8号
****改革局关于**110千伏水边站扩建第**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关于申请**110千伏水边站扩建第**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函》(东电函〔2025〕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横沥镇东北部片区负荷增长,导致供电能力不足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水边站扩建第**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横沥镇水边村,110千伏水边站原站址内扩建,线路途径横沥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变电工程
110 ****电站扩建1台63兆伏安主变,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5兆乏电容器。对侧220千伏步田站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
(二)线路工程
在步田站外断开110千伏步田至白石岗线路河畔支线,改接入步田站内,同时从水边站**1回110千伏线路T接步田至河畔线路,形成110千伏步田至河畔线路水边支线,并增容改造110千伏步田至白石岗、步田至水边线路。**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01千米;利用已有杆塔更换耐热导线长约2×0.5千米;**单回电缆线路长约 1×0.02千米,利用原有电缆敷设。
四、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静态投资1621万元,动态投资1635万元。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招标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本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6-25-3001号)、用地预审意见(东国土资(预)函〔2016〕1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5年3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