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人民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长春-朝阳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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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5-03-31 15:28:00

****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吉中医药函〔20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进一步发挥****中西医结合协同“旗舰”引领作用,根据吉****评审中心****服务中心出具的《****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评审意见》(吉咨综〔2025〕16号),原则同意****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

(项目平台代码:2309-220000-04-01-631305)

二、建设主体

****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大路1183号,****医院现址内。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8280平方米,其中改扩建1#门诊楼,改扩建建筑面积27784平方米(扩建面积14983平方米、改造面积12801平方米),设置中西医协同急诊、中西医协同门诊、****工作室等业务用房;改造6#楼2层A区,改造建筑面积496平方米,设****研究中心等业务用房;购置设备144台(套),包括医疗设备71台(套)、建筑工程设备73台(套);实施给排水、采暖通风、供电等公用工程。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24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388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你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二)你局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要求实施,进一步明确购置设备参数、规格等,确保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认证要求,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

(三)要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设备供应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四)你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期间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适时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五)本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你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六)你局要指导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功能,强化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确保发挥好中西医协同“旗舰”引领作用。不得擅自改变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功能。

(七)项目各项能源利用要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及标准要求,切实加强节能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能源。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需按国家有关环保要求执行,要积极制定可行的环保方案和措施,确保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将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12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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