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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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3-31

一、采购项目名称: ****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XTZX-2503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26日

五、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点采购项目基本信息中第9点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更正前: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5 %;

更正后: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2、符合性审查表中报价的合理性审查:

更正前:在评审过程中,****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本项目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启动成本问询,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更正后: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3、付款方式:

更正前:验收合格付85%,验收合格6个月付10%,质保期满付5%。(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更正后:设备装机调试验收合格满一个月后,30日内支付设备总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满半年,且设备运行正常,30日内支付设备总金额的40%;剩余设备总金额10%待设备正常运行届满1年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区潭州大道15号

联系人:许南

电话:0731-****5583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020

联系人:莫静雯

电话:0731-****7522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广****公司
联系人:李青松 电话:0731-****8268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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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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