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街道殷湖社区规划路、经一路交安设施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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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的委托,****社区规划路、经一路交安设施建设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项目概况

****社区规划路、经一路交安设施建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 15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社区规划路、经一路交安设施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93850.05元

5、最高限价:93850.05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落实相关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3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 2025年4月8日 (**时间)

地点:****(**区望月路328号5F)

方式: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司购买。

售价:资料费300元/份,报名时交纳、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15 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文件一式伍份(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7.3潜在响应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qq.com,联系电话:150****9629,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17:0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标书代写

7.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磋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6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盛街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望月路326号商务楼

联系方式:150****9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博智

电 话:150****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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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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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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