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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设计及勘察 |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 工程类别 | 勘察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3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03日 |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市 | 建设地点 | **市**区三好街36号 |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研究院****公司 | 宋纯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5204 | ****686.320000元 | 勘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全部勘察报告; 设计服务期:中标确认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图审图要求),工程手续办理,工程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配合招标人提供技术持、优化图纸、变更修改等。 | 设计:综合设计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要求。勘察:合格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研究院****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94.18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单位名称 | ****;****研究院****公司 | ****集团****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万宸****公司;中核****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宋纯 | 邓振华 | 吕净 |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1****5204 | 201****1668 | 200****0873 | ||||||||
| 投标报价 | ****686.320000元 | ****480.980000元 | ****507.680000元 | ||||||||
| 工程工期 | 勘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全部勘察报告; 设计服务期:中标确认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图审图要求),工程手续办理,工程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配合招标人提供技术持、优化图纸、变更修改等。 | 勘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全部勘察报告; 设计服务期:中标确认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图审图要求),工程手续办理,工程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配合招标人提供技术持、优化图纸、变更修改等。 | 勘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全部勘察报告; 设计服务期:中标确认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满足施工图审图要求),工程手续办理,工程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配合招标人提供技术持、优化图纸、变更修改等。 | ||||||||
| 质量要求 | 设计:综合设计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要求。勘察:合格 | 设计:综合设计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要求。勘察:合格 | 设计:综合设计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及以上要求。勘察:合格 | ||||||||
| 企业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研究院****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集团****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集团****公司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 ||||||||
| 评审得分 | 94.18 | 69.27 | 64.59 | ||||||||
| 企业业绩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研究院****公司 | ****集团****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万宸****公司;中核****公司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