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梅子镇南昌村柳树沟道路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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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梅子镇**村柳树沟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开发区万达**之眼2-8幢1单元72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4-11 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县梅子镇**村柳树沟道路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72718.12元

4、最高限价:268547.35元

5、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

**县梅子镇**村柳树沟道路修复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68547.35

268547.35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⑤《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⑦《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⑨《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⑾《****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⑿《****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⒀****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 ****政府采购网(www.****.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⑧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开发区万达**之眼2-8幢1单元726室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

注: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投标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四、 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9:00分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地址:**县**镇河堤东街21号

联系电话:0915-****15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荣钏

电 话:177****827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安****开发区万达**之眼2-8幢1单元726室

****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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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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