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中心土告字〔2025〕9号
****政府****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市**区龙水单元I-1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宗地面积: |
7792.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区永中街道联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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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8且≥1.5 |
建筑密度(%): |
≤45%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高度): |
≤40米 |
用地用海分类: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 |
| 起始价: |
3360万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保证金: |
67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5月8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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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本次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2、具体出让范围****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出具的G2025-019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3、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25]规划条件0012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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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若由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申请书。
(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公司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公司。
(四)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5月6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17时00分。标书代写
八、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会展路1268号 ****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6859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6202 朱女士
****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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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