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景苑智能化及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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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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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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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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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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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关于**景苑智能化及路灯改造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 月 22日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景苑智能化及路灯改造工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陆仟捌佰贰拾伍元叁角零分(¥****825.3)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陆仟捌佰贰拾伍元叁角零分(¥****825.3)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景苑智能化及路灯改造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配套说明和工程量清单说明为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维修基金。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工作任务明确,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和里程碑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问题沟通和解决机制简单有效,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给出应对措施验收条件明晰可行等。

(6)★施工要求:

①按清单、图纸(如有)及现场实际组织施工;

②成交供应商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项目组人员配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③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

(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验收须经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报采购单位进行初验。

(9)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两年,质量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报告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项目拒绝下列供应商参与投标: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财政局《****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投标单位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单位,****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 月7 日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报名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报名。报名费300元。

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2.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的有限期内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报名地点:****

地址:**市**区梅石路1133号五楼。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纸本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4月22日13:30-14:00(**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 日14:00(**时间)

3、地点:**市**区梅石路1133号五楼开标室

4、响应文件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人员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 月22日14:00(**时间)

2、地点:**市**区梅石路1133号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三兴路99号13号

联系人:张经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1幢

联系方式:0512-****6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海舟、雷美玉

电 话:0512-****6881

九、本公告在上公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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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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