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梧桐镇白杜村陪护式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31日 17:1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3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杰敏、隆桂英、林顺莹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581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梧桐镇梧桐街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10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5818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梧桐镇白杜村陪护式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标书代写
采购包1: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首期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2、驻地“陪护式”服务第一周期(以合同签订的周期日期为准)。供应商开展田野调研,并生成闽台申报材料,提供完整可供申报的提案,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3、驻地“陪护式”服务第二周期(以合同签订的周期日期为准)。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完成入户沟通,并启动项目规划设计,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4、驻地“陪护式”服务第三周期(以合同签订的周期日期为准)。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5、驻地“陪护式”服务第四周期(以合同签订的周期日期为准)。项目规划设计形成初步方案,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6、驻地“陪护式”服务第五周期(以合同签订的周期日期为准)。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输出项目设计的最终成果,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7、驻地“陪护式”服务第六周期(以合同签订的周期日期为准)。供应商根据设计方案,推进项目建设,实现项目效果,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00% |
现更正为:
采购包1:
|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供应商提供设计成果初稿,采购人支付首期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供应商提交合同内容约定的策划、提升方案初步成果并组织通过专家评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后,结清全部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31日
1、特别提醒:供应商在本项目更正公告之前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需要重新通过投标(响应)客户端制作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名称:****
地址:**县梧桐镇梧桐街3号
联系方式:0591-****1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28号16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189****581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杰敏、隆桂英、林顺莹
电话:189****5818
****
202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