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二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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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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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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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二次)项目

【信息时间:2025-03-31】

**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二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二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智路5****科技园3幢3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备注

1

雷达水位计

四信

F-LD100

8 台

3500 元/台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沙先春、徐睿、邢广亮、邓传芹、朱海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金额:233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798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130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派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河湖管护信息化建设(二次)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人民中路43号

联系方式:0551-****0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云谷路2588号

联系方式:0551-****7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睿

电话:0551-****7982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附件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pdf 附件: 附件3.投标业绩承诺函.pdf 附件: 附件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 附件4.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综合评分法.doc 附件: ****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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