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11单元A02C-03地块项目
营销策划及联合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本**区****11单元A02C-03地块项目营销策划及联合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1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区****,**西百春路,南至南港路,西至百齐路,北至百秀路。总建筑面积186129.5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1191.6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937.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普通商品房、地下车库及配套物业用房等。住宅类型由12幢高层单元式住宅组成。商品房778户,机动车停车位1451个(实际以预售许可证为准)。项目房屋销售金额预估546576万元,****政府审批的备案均价进行确定。本项目采用联合销售的方式,本次招标确定2****公司与招标人分别签订合同,并各自组建销售团队进行共同销售。
2.2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现场信息采集与反馈、市场分析及推广协助与建议、协助预证报批、公关协调、客户接待、拓客活动、认购开盘、签约回款、数据统计与整理、车位销售、预验房、交房、办理产证等全流程购房服务工作等。客服、物业、保洁以及由招标人主导的第三方中介渠道相关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可售住宅售清并完成交房后六个月止,该期限届满前,****公司在本项目直线距离三公里内不得从事任何与本项目无关的营销代理活动(包含且不限于任何形式的代理销售),服务期结束,如发生原合同工作内容(配合、协调等),仍需继续履行。****公司未达到合同约定销售目标或月度绩效考核,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本项目的销售代理,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做好交接工作,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制度。
2.4营销及销售代理费最高投标限价:营销及销售代理费不得高于5148.96万元,房屋销售佣金不得高于房屋销售金额的0.5%(代理基础费率),激励佣金暂列1640万元,车位销售佣金不得高于800元/个,阶段性奖励及清盘冲刺奖励暂定660万元。****公司在取得本项目代理权之前(即合同签订之日前)招标人日常拓展积累的潜在客户**,结算时不****公司的销售额,其房屋销售佣金不得高于房屋销售金额的0.2%,中标后,招标人合理均分客户**。本项目****公司中投标报价较低的作为中标价。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管理局核发的《**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如企业法人或企业名称出现变更,需提供完善的变更手续及相关证明;
3.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日00:00:00至2025年4月9日00:00:00(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交易中心https://ww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正确的联系人、联系手机)并将下列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63.com进行验证:
1)营业执照、**市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邮件主题编制要求:参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审核验证通过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开通节点后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交易中心 https://www.****.com 参与项目并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或逾期报名或资料不全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支付。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区鲁班路700号二楼211会议室(院内无法停车,请合理安排出席时间)。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鲁班路700号二楼211会议室(院内无法停车,请合理安排出席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 https://www.****.com 上发布,同步抄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南桥镇百秀路399号中企联合大厦
联 系 人:顾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鲁班路700号
联系人:丁晗晰
电 话:176****6958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