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31 |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工程机械零部件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工业园根思西路11号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工业园根思西路11号,厂房现有占地面积14177平方米。主要进行工程机械零部件的生产,2020年企业投资10090万元建设年产 6000t工程机械配件及重卡零部件产品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6000t工程机械配件及重卡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20年9月23****审批局出具的环评批复(泰行审批(**)[2020]20336号),2022年1月通过环保自主验收,并一直生产至今。为了迎合市场需求,2024年该企业投资1000万元,利用厂区内现有土地建设“工程机械零部件扩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各类工程器械零部件(链轨、托链轮、支重轮、引导轮、驱动轮等)3000吨的生产能力。目前****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泰行审备〔2024〕367号)。
公示情况:1月3日至1月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废水。
2.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喷漆、抛丸、焊接、切割废气,喷漆废气经过吸附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过设备自带的除尘装置处置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空。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