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包公告(重发)
一、本次竞包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跃龙街道红枫路37号、39号、41号商铺招租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县跃龙街道红枫路37号、39号、41号。红枫路41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05.5平方米,为**县前童镇柘湖杨村所有;红枫路39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05.5平方米,为**县前童镇上溪村所有;红枫路37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05.5平方米,为**县前童镇妙宏村所有;共3间商铺整体出租。(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3、出租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4、出租用途:商铺。
5、承租底价:柘湖杨村:红枫路41号商铺4.8万元/年、 上溪村:红枫路39号商铺4.8万元/年、妙宏村:红枫路37号商铺4.8万元/年。
二、竞包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企业法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再以自然人身份报名参加投标。
3、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包保证金,该标的重新招标。标书代写
三、竞包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2、保证金形式:现金;
3、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9时3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包装,自然人须本人签字,企业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
5、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会议结束后退回投标保证金并做好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息。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县前童镇柘湖杨村、上溪村、妙宏村各收取伍仟元)。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标书代写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 4 月8 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县**中路439号**紫园4号楼3楼308室)。
3、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4)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须将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在每一页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自然人应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4、购买竞包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9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6、开标地点:**县前童镇城建办****车站对面)标书代写
六、中标方式
本次竞标采用暗标的方式,投标报价为最高价者中标(低于底价视为无效标,如遇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有效投标人数为1名的,直接定为中标人,不得弃标(中标者若放弃中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包公告在**市**县基层小型平台、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没有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八、承租款的支付
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支付以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双方签订协议后: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半年租金必须在下个支付周期起始日的15日前将应付租金一次性付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每日按应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15日未支付租金,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租赁房产内一切设施与设备由甲方处置,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其他
1、中标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招标人书面同意中标人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与现有设施的情况下,允许中标人装修、改善增设他物,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合同终止后的现有装修无偿归招标人所有。如中标人故意破坏装修和建筑物的,中标人必须按当时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2、承租方根据房屋现状,按消防、环保的规定和要求自行负责做好业态安全、环保审批,办理好消防、环保相关手续。承租方进行的经营活动必须具备符合安全、环保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涉及费用自行负责,同时自行处理协调好相关环保涉及的周边关系。
3、竞标人及其他竞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4、由中标人向****支付叁仟元中标服务费,中标后当场支付。
5、本项目为联合招标,中标后中标人须分别和每个甲方签订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县****经济**社、**县****经济**社
办公地址:**县前童镇柘湖杨村、上溪村、妙宏村
联系人:杨建银、葛秉权、张晨阳
联系电话:158****8899、138****6226、139****50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中路439号**紫园4号楼3楼308室
联系人:葛馨馨
联系电话:0574-****7993 150****8651
|
门户网站:04/01 09:0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