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
****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集中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定期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鄂财函〔2017〕360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内容
****中心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集中采购目录或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
****中心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岗位工作纪律要求,工作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及操作环节是否权责明确,是否建立内部监督制约体系,以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中心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包括是否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是否开展内部培训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等。
(五)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日常基础工作主要是,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有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及时。业务基础工作主要是,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等信息公开情况;组织采购人签订合同和采购项目验收情况;质疑答复情况;有关报表数据情况等。标书代写
(六)采购价格、资金节约率情况。包括实际采购价格是否低于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等。
****中心的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是否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及时组织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中心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是否公平公正对待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等。
****政府采购电子化执行情况。包括政府采购框架协******供应商入驻流程及管理)、电子化采购平台系统运行情况、数据汇聚平台项目执行情况等。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等。
二、监督考核步骤及时间
(一)自查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中心按监督考核内容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财政局。
(二)书面审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6日)。****采购中心提交的自查报告和抽取的采购项目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三)现场考核阶段(5月7日至5月25日)。县财政局根据监督考核内容和采购项目书面审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四)考核报告阶段(5月26日至6月10日)。县财政局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考核形成监督考核报告,****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三、监督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中心应于4月20日前将《2024年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情况统计表》及****财政局,并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以备现场检查考核。
(三)****财政局采购办工作人员组成,联系电话:0715-****360,考核人员要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检查规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协作配合,保证监督考核质效。
附件1: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附件2:2024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24年度集中采购机构履职情况考核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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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