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社区、横坑村、翠美园村、巷口村)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 **县****社区、横坑村、翠美园村、巷口村)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 **县****社区、横坑村、翠美园村、巷口村)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 ||
| 正常 | ||
| 2025-04-01 09:30:00 | ||
| 2025-04-07 09:30:00 | ||
| 2025-04-01 09:08:36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社区、横坑村、翠美园村、巷口村)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社区、横坑村、翠美园村、巷口村)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县****社区、横坑村、翠美园村、巷口村)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3月27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5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专业为:A0402 市政公用工程、A03 勘察。 (四)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共4家,名单如下: 1.****; 2.****公司[**省粤东****公司]; 3.**市创景****公司; 4.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企业全部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四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 (1)****公司[**省粤东****公司]; (2)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3)**市创景****公司; (4)****。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定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建。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省粤东****公司]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21.5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 60 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服务工作通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和设计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樊广利 设计项目负责人:杨翼涛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樊广利: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0614) 杨翼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01****0110)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证书和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罗店镇十期截污纳管改造工程; 2.《**县**度假区污水管网设施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省**市**县**镇农村污水治理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4.**县**部片区(上塘村、塱头村)污水管网完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5.**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6.**县平海镇城镇污水管网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县平海镇城镇雨污分流建设工程(二期)勘察设计; 7.时尚总部周边道路工程。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21.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 60 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服务工作通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和设计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杨志军 设计项目负责人:张维迪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杨志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2255) 张维迪: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00127)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证书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区城镇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工程(二、三期)-秋长街道老围片区、鸦山片区、埔梓园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及秋溪南路(迎宾大道至内环西路段)污水管道建设工程; 2.沥林镇乡村**农村污水治理工程设计; 3.**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总承包。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省粤东****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20.99%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 60 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服务工作通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取得勘察成果文件和设计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勘察项目负责人:黄昊 设计项目负责人:朱勇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黄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AY****01716) 朱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201****0547)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公司[**省粤东****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和市政行业乙级资质证书;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情况 | **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2-2025年)(设计); 汉****污水处理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县**度假区污水管网设施工程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开发区中心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市石忠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6. 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双提标项目设计2标段。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县罗阳街道麻石巷7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邝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2-****908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2-****610 |
| 联系地址 | **市**县罗阳街道麻石巷71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 4月 7 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103)。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5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