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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局令第3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云医保〔2021〕26号)、《****保障局****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云医保〔2021〕27号)相关规定,2025年3月12日********小组通过资料审查、现场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对申请****药店的药店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评审后符合条件纳入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公示如下:
一、新申请两定机构及评审结果
受理新****药店1家,****按申报定点的条件要求,通过复核申请资料、现场实地查验,评审通过1家药店(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及举报投诉
(一)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二)举报投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公正、具体。
地址:****社区**小区对面
电话:0875-****916,0875-****475
附件:2025年4月****药店名单
****
2025年4月1日
附件:
2025年4月评估通过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经营地址 |
| 1 | **** | **省**市****社区村民委员会姚关街0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