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荔枝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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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开发区荔枝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评标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投资项目名称

**省******开发区荔枝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省**市****开发区荔枝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省**市****开发区荔枝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年03月31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名单:

(1)****;

(2)******公司[**建工****公司];

(3)****公司[******公司];

(4)**呈斯****公司[******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定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四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序号

推荐中标候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

1

****公司[******公司]

914********999111D

9111

2

******公司[**建工****公司]

914********717269G

7269

3

**呈斯****公司[******公司]

914********82026XF

2026

4

****

914********4080814

0814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人,分别是1位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表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法。

(五)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遵循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定标工作规程要求,经过严格细致的评审和评比,最后经过投票表决,确定以下三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勘察报价下浮率31.50%、设计报价下浮率31.50%。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公司],勘察报价下浮率31.28%、设计报价下浮率31.28%。

第三中标候选人:**呈斯****公司[******公司],勘察报价下浮率30.56%、设计报价下浮率30.56%。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投标报价

下浮率

勘察报价下浮率31.50%、设计报价下浮率31.50%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期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若非设计人单方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勘察负责人:

刘廷望

项目设计负责人:

王楫恺

资质资格

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01409

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1****1774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业绩情况

1、富居﹒禧公馆;

2、****园区规划及总部大楼、附属楼宇等主体建筑设计;

3、视爵光旭智慧光电生产建设项目;

4、****中心**项目;

5、****街道**留用****花园);

6、**城﹒****广场综合体项目;

7、****学院**学生食堂项目;

8、陈江街道南塘东路(胜利大道-新二路)建设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勘察报价下浮率31.28%、设计报价下浮率31.28%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期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若非设计人单方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勘察负责人:

潘育谋

项目设计负责人:

姚智蔚

资质资格

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00918

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1****113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公司[******公司]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业绩情况

1、大亚湾塘横片区集中配套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2、大亚湾**塘横**村改造项目勘察及设计;

3、**(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西部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呈斯****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

下浮率

勘察报价下浮率30.56%、设计报价下浮率30.56%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满足施工及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工期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供勘察报告成果文件。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修改;方案设计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若非设计人单方原因导致设计方案未能按时通过审批,设计工期相应顺延。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勘察负责人:

廖永庆

项目设计负责人:

张华

资质资格

项目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AY****00301

项目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201****209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呈斯****公司[******公司]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

业绩情况

1、**东部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标准厂房一期勘察;

2、**市**区**岸街道**湖片区**村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勘察设计。

异议受理部门

****

联系地址

**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管理委员会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廖先生

联系电话

0752-****32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市**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52-****262

联系地址

**市**区永联路1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04月04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030)。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5-03-31
公示开始时间:2025-04-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04-04

附件列表
附件名称 附件类型
1-商务标(公示版).pdf pdf
2-公示文件.pdf pdf
3-公示文件.pdf pdf
中标候选公示.pdf pdf
发布时间: 2025-04-0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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