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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徐应急函〔2025〕2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0825-04-05-665927)。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管辖区域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应急避难场所恢复项目:对县区集****体育馆)损坏顶棚、地板进行拆除重建约 8683 平方米,同时对雨棚、幕墙、灯光、监控设备、吊灯等损坏部分进行更新;对 230 个县级、镇级、村级应急避难场所的警报器、应急照明、宣传栏等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修复重建;****指挥部进行恢复,****指挥部进行修缮和对损坏设备进行更新;****储备库的室外钢结构屋面彩钢进行修缮、仓库维修改造,门窗、设备修缮及重建防雷工程。
(2)**局灾后修复项目:****中队营房进行恢复,包括对破损的部分楼板、立柱及横梁进行加固修复 660 平方米,**系统监控设备更新 60 个;看守所业务用房恢复工程:主要更换破损门、窗,监控设备更新 20 个摄像头及损坏照明系统更新等。
(3)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项目:主要对 11 座农村公**梁进行恢复约 899.60 平方米,拆除重建 1 处;路基损毁修复 60 米、路面损毁修复 3788 米、涵洞损毁修复 1 处。外罗码头修复渡口基础和加固防坡堤,突堤断裂部分拆除重建;同时对**治超检测卸货场铁棚 800 平方米进行更新。
(4)市政园林恢复项目:****填埋场围墙、填埋场调节池护栏修复 400 米,调节池膜盖修复 5133 平方米,渗滤液应急池 HDPE 土工膜修复 2135 平方米,以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复,修复**损毁的垃圾分类设备约 500 个;同时对修复及改造**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包含修复梅溪公园、贵生公园围墙、人工湖护栏及外墙护栏,修复重建**旅游区、文化广场路灯,修****园区监控、水塘护栏、铁门、园区路面修复(改沥青)、南北门****园区索桥修复等;街道及苗圃场补植绿化乔木、灌木、修剪(含部分扶正支架)乔木、重建地被约及县区街道的毁坏路灯、破损市政路面、排污等进行恢复等。
(5)教育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重建全县 15 个乡镇(街道) ****幼儿园)门窗毁损约 19900 平方米,倒塌校舍(车棚)约103 间,体育场地修缮恢复约 45000 平方米,同时对教育基础设施进行恢复重建。
(6)水利工程灾后恢复项目:修复重建新地联围等 5 宗海堤;修复重建那板河、北松河等 2 宗河道约 800 米;修复重建农村供水点 13 宗;****水库渠道等渠道2宗约200 米。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 812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7010.8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94.28 万元,预备费 214.86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报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专项(灾后应急恢复方向)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不足部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五、请抓紧办理用地预审等相关手续及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局、****建设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