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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风电场危废贮存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风电场危废贮存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地点:**自治区**呼伦镇伊和诺尔嘎查
建设单位:****
环保设施内容:****拟投资22万元,在********风电场升压站东北侧空地建设一座危废贮存点,占地面积为14.4m2,用于贮存原有项目运行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滤芯和危废点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
验收报告公示起止日期: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29日(公示20个工作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自即日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