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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市2024年第7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2月20日。
(四)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中心社区21组。
(二)被征收土地位****中心社区21组。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0051公顷。其中耕地0.005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人员安置途径
下载(一)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区片编号I)539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5倍。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算方式
1.土地补偿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2.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
(三)人员安置方式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人员社会保障安置。
(四)住房安置方式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住房拆**置。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 涪**塘汛街道在镇(街道)、村(社区)、社(组)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告时间30日,同****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网址http://www.****.cn)。
(二)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自本公告时间结束之日起具体实施。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所属的《****政府关于**市2024年第7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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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