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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07375X | 建设单位法人:姚秀田 |
| 衡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滨** |
| **市黄河六路531号 |
| **油田利988井区沙四段低渗透油藏产能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32-石油、页岩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街道韩大庄村附近 |
| 经度:118.2936 纬度: 37.5426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30 |
| 东环利分建审〔2020〕0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1-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911.2 |
| 29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0737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73345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33454G | 竣工时间:2024-09-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9口油井、2口注水井,最大产油量4.27×104t/a,最大产液量12.61×104t/a | 实际建设情况:油井5口,产油量0.35×104t/a,产液量1.56×104t/a |
| 地下油藏具有隐蔽性,实际根据含油储层位置、厚度、工程施工难度等调整了钻井进尺以及开发的井数及井的种类,总井数减少6口,不涉及注水井,较环评设计最大产油量减少3.92×104t/a,产液量减少11.05×104t/a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注水开发,有杆泵举升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能量,有杆泵举升 |
| 根据实际油藏及生产状况,选择了合适的开采方式,利988-斜7井为自喷井,采用天然能量开采,其余4口油井采取有杆泵举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钻井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滨一联合站污水系统,****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废弃的防渗膜收集后送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油井安装油套连通装置,回收套气;燃用伴生气,水套加热炉配低氮燃烧器,经高8m排气筒排放,多功能罐燃用伴生气,配低氮燃烧器,经高15m排气筒排放;伴生气处理时分出的轻质油依托**联合站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一起拉运至**市新鲁****公司、天正****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奥友****公司处置。压滤液(钻井废水)分别管输至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拉运至******公司、****公司处置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实际未产生废弃的防渗膜 除利988-斜7井,其余油井安装油套连通装置,回收套气 水套加热炉燃用伴生气,配低氮燃烧器,经高15m排气筒排放 实际运行时多功能罐只存储采出液,不加热 伴生气处理时产生的冷凝水依托**联合站处理 |
| 根据依托的泥浆处置单位实际泥浆处置情况变更了钻井废水的处置模式,钻井废水由依托滨一作业废液处理改为同钻井固废一起集中拉运至第三方处置单位,依托可行;根据实际作业使用设备,不产生废弃的防渗膜,降低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实际油藏及生产情况,利988-斜7为自喷井,不设油套连通;根据实际油藏、生产状况1#井场依靠井场加热炉加热,多功能罐无需加热,实际运行时多功能罐只存储采出液,不产生多功能罐有组织废气;实际运行时不产生轻质油,伴生气处理时产生的冷凝水依托**联合站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按照《**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自行监测计划及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源头控制措施、过程防控措施和跟踪监测措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行的加热炉已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严格按照《**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要求进行了管线施工,设置于井场内,规避了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项目未进入闭井期;****油厂****油田QHSE委员会的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对废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进行现场监测。本项目的跟****采油厂的环境监测计划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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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51.74 | 28.125 | 0 | 0 | 0 | 12279.865 | 28.125 | / |
| 0.2193 | 0.0005 | 0 | 0 | 0 | 0.22 | 0.001 | / |
| 4.8599 | 0.0135 | 15.6219 | 0 | 0 | 4.873 | 0.013 | / |
| 0.0643 | 0.0008 | 0 | 0 | 0 | 0.065 | 0.001 | / |
| 16.23 | 2.6111 | 0 | 0 | 0 | 18.841 | 2.611 | / |
| 1 | 套管气回收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0.06mg/m3) | 本期工程除1口自喷井外,其余4口油井采用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伴生气 | 项目井场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5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项目井场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各监控点硫化氢均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0.06mg/m3)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 | 选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项目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了修井作业时间,除需要连续施工的情况外夜间不施工,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井场的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47.0dB(A)~50.8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6.2dB(A)~48.8dB(A),采油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声环境敏感点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开发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功能区的要求 |
| 1 | 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送至滨一作业废液站处理后,再经滨一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做农肥。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水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 | 施工期本项目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一起拉运至**市新鲁****公司、天正****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奥友****公司处置。压滤液(钻井废水)分别管输至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拉运至******公司、****公司处置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管道试压废水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由当地农民清掏用作农肥,不直接外排于区域环境中;运营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联合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本项目未进入闭井期 |
| 1 | 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罐中,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工艺,液相送至滨一作业废液站进行处理,固相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理。压裂废液送至滨一作业废液站处理后,再经滨一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施工期本项目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一起拉运至**市新鲁****公司、天正****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奥友****公司处置,其中压滤液(钻井废水)分别管输至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拉运至******公司、****公司处置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压滤出的固相分别由山****公司、**市****公司、******公司、**市宏盛****公司等用于制砖、工程填土等方式综合利用;压裂废液送至滨一作业废液站处理后,再经滨一联合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本项目作业时使用船型围堰,不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油泥砂不暂存,由****公司处置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项目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然**部 生态环境部 ****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本项目不位于**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最近的红线为1#井场东北640m处的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在施工期严格按照要求设计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尽量减少对地表的碾压,管线路由于井场内,减少了对生态的扰乱。施工时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了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已妥善处理处置,经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对生态影响较小,施工完成后立马进行了生态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已恢复 |
| 1 | 采取对井喷、伴生气、多功能罐、轻质油储罐、管道破裂或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油厂的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11月4****环境局****分局的备案,备案编号:370522-2024-085-M,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了演练,目前未发生井喷、伴生气、多功能罐、埋地储罐、管道破裂穿孔事故 |
| 施工期产生的钻井废水送至滨一作业废液站处理后,再经滨一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送至**联合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做农肥。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水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罐中,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置工艺,液相送至滨一作业废液站进行处理,固相为一般固废,规范处理。压裂废液送至滨一作业废液站处理后,再经滨一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本项目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一起拉运至**市新鲁****公司、天正****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奥友****公司处置。压滤液(钻井废水)分别管输至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拉运至******公司、****公司处置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管道试压废水依托**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由当地农民清掏用作农肥,不直接外排于区域环境中;运营期的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联合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本项目未进入闭井期;施工期本项目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同钻井固废一起拉运至**市新鲁****公司、天正****公司、胜利油田众安****公司、**奥友****公司处置,其中压滤液(钻井废水)分别管输至滨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拉运至******公司、****公司处置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压滤出的固相分别由山****公司、**市****公司、******公司、**市宏盛****公司等用于制砖、工程填土等方式综合利用;压裂废液送至滨一作业废液站处理后,再经滨一联合站的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本项目作业时使用船型围堰,不产生废沾油防渗材料,油泥砂不暂存,由****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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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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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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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自然**部 生态环境部 ****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本项目不位于**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距离最近的红线为1#井场东北640m处的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在施工期严格按照要求设计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尽量减少对地表的碾压,管线路由于井场内,减少了对生态的扰乱。施工时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了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已妥善处理处置,经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对生态影响较小,施工完成后立马进行了生态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已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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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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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按照《**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自行监测计划及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源头控制措施、过程防控措施和跟踪监测措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运行的加热炉已按规定设置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并设立标志牌。项目严格按照《**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要求进行了管线施工,设置于井场内,规避了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项目未进入闭井期;****油厂****油田QHSE委员会的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对废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等进行现场监测。本项目的跟****采油厂的环境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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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