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汽****中心及特色学科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8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中
“(1)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70%的货款;安装调试完毕、终验合格后,支付至货款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
更正为:
“(1)付款进度安排:
①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②进度款,安装调试完毕、终验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7.00% ;
③尾款,余下3%在质保期结束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
采购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涉及此公告内容,均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1日
本项目备案号:513********200001599 ,采购预算品目为A****1100 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 ,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5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0万元(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供应商最后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监管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30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政府****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省凉山州**县盐井镇太安村
联系方式:0834-****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胜利路123号一楼
联系方式:0834-****7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834-****712
****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