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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4********694118U | 建设单位法人:王锦 |
| 徐强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华南大道13号 |
| ********中心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院内(制剂科及C栋)北侧 |
| 经度:116.1156 纬度: 24.2813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25 |
| 梅区环建函〔2020〕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420.63 |
| 1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4********694118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标诚生态****公司 |
| ****1402MA55457B0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702MA55J2TM4T | 竣工时间:2024-07-25 |
| 2024-08-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11 |
| 2025-03-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mz-senmiao.cn/index/blog/details/id/145.ht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8000m2,总建筑面积约23000m2,**大楼一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5000m2),新增床位180个。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8000m2,总建筑面积约23061m2,**大楼一栋(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5061m2),新增床位180个。 |
| 建筑面积增加61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病人到院、就诊、监护、病人出院 | 实际建设情况:病人到院、就诊、监护、病人出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公司(**水质净化二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工艺采用“好氧生化+消毒工艺”。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依托现有,厨房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高排放; (2)依托现有,锅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处理站周边绿化和通风排气。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人员社会活动、机动车进出所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音、降噪,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人员管理,设置安静提示标识等有效治理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应统一收集,储存在专用的医疗废物储存桶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定期交由****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少量污泥,定期清理时,采用漂白液消毒处理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至10月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在污水处理主体工艺(好氧生化+消毒)不变基础上,增加地下格栅井、新增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废气处理设施、增加废水在线监测设施等装置,本扩建项目废水经改造后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公司(**水质净化二厂)进行集中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依托现有,厨房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高排放; (2)依托现有,锅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处理站改造后,格栅井、调节池和污泥池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经喷淋除臭+紫外消毒后经排烟井引至屋顶(排气筒高度35m)排放;污水处理站采取通风排气措施,周边已采取绿化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实际建设过程中均采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防治在室内。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目前已采取的固废处理措施如下: (1)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已委托****合理处置; (2)污泥:污泥经消毒后通过罐车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合理处置; (3)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合理处置。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
| (1)实际污水处理主体工艺与环评一致。变动部分是如下:增加地下格栅井有助于提高废水污染物去除效率;增加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废气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有助于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排放;增加废水在线监测设施有助于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与环评阶段相比,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由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有组织排放。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3)与环评阶段相比,增加在线监测废液危险废物。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6.5559 | 3.285 | 0 | 0 | 0 | 19.841 | 3.285 | |
| 4.97 | 1.714 | 0 | 0 | 0 | 6.684 | 1.714 | |
| 0.73 | 0.568 | 0 | 0 | 0 | 1.298 | 0.56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08 | 0.33 | 0 | 0 | 0 | 0.338 | 0.33 | / |
| 0.201 | 1.79 | 0 | 0 | 0 | 1.991 | 1.79 | / |
| 0.003 | 0.103 | 0 | 0 | 0 | 0.106 | 0.10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医疗废水污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 |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采用“好氧生化+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m3/d | 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 |
| 1 | 厨房油烟净化措施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 | 厨房油烟收集后经现有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引高排放; | 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 | |
| 2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处理措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要求 | 污水处理站改造后,格栅井、调节池和污泥池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经喷淋除臭+紫外消毒后经排烟井引至屋顶(即DA002排气筒,高度35m)排放 | 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 |
| 1 | 建筑物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等设备的噪声。主要防治措施: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产噪设备放置于地下室,选用低噪设备,并已加装减振措施,同时合理布局噪声源。 | 噪声达标 |
|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应统一收集,储存在专用的医疗废物储存桶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定期交由****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少量污泥,定期清理时,采用漂白液消毒处理后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目前已采取的固废处理措施如下: (1)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已委托****合理处置; (2)污泥:污泥经消毒后通过罐车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合理处置; (3)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合理处置。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
| 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公司(**水质净化二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工艺采用“好氧生化+消毒工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于2023年8月至10月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在污水处理主体工艺(好氧生化+消毒)不变基础上,增加地下格栅井、新增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废气处理设施、增加废水在线监测设施等装置,本扩建项目废水经改造后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公司(**水质净化二厂)进行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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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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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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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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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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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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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