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经管〔2025〕1号)和《**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舒农工办〔2025〕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须达到“五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对公账户、有规章制度、有办公场所、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①水稻机插秧服务能力1000亩以上,自有育秧设施并有高速插秧机2台以上;②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能力2000亩以上,自有植保无人机1台(套)以上;③水稻收割服务能力1000亩以上,自有收割机械1台(套)以上;④小麦深耕深翻服务能力1000亩以上;⑤自有油菜收割机械1台(套)以上;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有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自觉接受农业生****管理部门的监管,服务全过程有可查的机械作业信息(农业机械须安装智能监测终端);
3.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zgnf.****.com/index)名录库管理;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供销**社系统的服务主体******社******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社****联合社。
二、申报材料
1.**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附件1);
2.**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成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
3.机械作业表(附件3);
4.承诺书(附件4);
5.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章程、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机械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以及农机作业设备图片;
6.“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备案管理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四、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在申报时间内,将纸质件一式一份,****人民政府初审,****农业农村局一楼办公室。
(二)组织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遴选。
(三)公示结果。县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承接服务事项。
联系人:胡胜
联系方式:0564-****516
邮箱地址:****@163.com
附件:1.**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docx
2.**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成员情况登记表.docx
3.**县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请主体农业机械作业表.docx
4.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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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