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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规范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的通知》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培训机构申请,经我中心审查评估,****中专、******学校等13家机构作为2025年**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反映,公示期2025年4月1日—4月8日,监督电话:0543-****598。
附件:2025年**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认定公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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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