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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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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2204个法兰桶(空桶)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中心 |
| 公告编号: |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01日 09时30分 |
| 交易编号: | GJB2025-141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16日 11时00分 |
| 底价(万元): | 1.1681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2 |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4月16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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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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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标的****管理局罚没的一批塑料法兰桶,共计2204个,起始价为1.1681万元。堆放于**市******小学****工厂。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买人: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买保证金:0.2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成交价款,竞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缴清货款后,交易中心凭合同及缴款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三)转让标的质量:以现场堆放实际质量为准。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次竞买所报的价格为起点提货价格。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0.005万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二)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在5个工作日内缴清货款,再凭转账凭证及《成交通知书》与转让方签订《罚没物品(法兰桶)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未按时签订《转让合同》和在规定时间内缴清货款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四)交易保证金约定: 1、****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提货办法 (一)竞得人须清运走场内的法兰桶2204个并妥善处理。运输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二)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提清标的罚没物品(法兰桶),推迟提货时间必须征****管理局书面同意,并按每天50元交纳场地占用费。若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未提清罚没物品(法兰桶),且未取****管理局出具的同意推迟提货时间的书面文件的,视为竞得人放弃对剩余法兰桶的全部权利,****管理局可自行处置剩余法兰桶,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损失。 (特别提示:目****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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