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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同路工业区厂房A2(1)栋第1层及配套宿舍 |
| 起始日期 | 2025年04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4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1、同路工业区宿舍B栋104、105、501-510房:中国**省**市**区宝龙街道 2、同路工业区A2(1)第1层:**省**市**区**路70号b1栋 |
| 面积/数量 | 1、同路工业区宿舍B栋104、105、501-510房:585.83平方米 2、同路工业区A2(1)第1层:1354.81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1、同路工业区宿舍B栋104、105、501-510房:住宅类 2、同路工业区A2(1)第1层:厂房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3年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同路工业区宿舍B栋104、105、501-510房:10元/平方米/月(含物业费,含税); 2、同路工业区A2(1)第1层:28.5元/平方米/月(含物业费,含税); |
| 租金的递增 | 1、同路工业区宿舍B栋104、105、501-510房:/; 2、同路工业区A2(1)第1层:第2年递增0%, 第3年递增2%;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1、同路工业区宿舍B栋104、105、501-510房:住宅; 2、同路工业区A2(1)第1层: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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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条件 | 1.合同签订:承租方应在**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其向**联交所缴纳的招租保证金,并重新招租该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费用缴纳: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 3.证照办理:在物业使用前,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相关要求办理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所需的各类证照和批文,保证合法合规经营; 4.消防安全: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5.费用承担与结算: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按实际用量结算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维护与修缮费用、停车费用等相关费用; 6.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按合同最后一年的月租金数额计算)的租赁保证金、半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损毁押金、一个月(按年平均水电费)水电保证金,用于担保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履行合同义务,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 7.物业交付:如新承租方(非原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资格,物业交付时间为签订合同后的5天内。若原承租方违约未能按期搬迁并交还租赁物业,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收回物业后交付给新承租方。新承租方有权选择:(1)同意出租方迟延交付,租金从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2)放弃本次承租,出租方仅退还新承租方交付的招租保证金,不承担其他违约赔偿责任; 8.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9.意向承租方承诺为无粉尘、无异味污染、无易燃易爆安全危险物品行业,不涉及锂电、涉氨生产; 10.意向承租方知悉并承诺不违反当地相关部门严禁的其他事项; 11.意向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所提供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全部条款内容,并于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不符合承租报名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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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个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企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可以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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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一)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4.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单(https://www.****.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相关证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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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04月16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 联系人 | 王经理 ;付经理、刘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2449;0755-****2365、0755-****0798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区宝龙街道**路70号同路工业区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35,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4月16日 21时30分00秒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标书代写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3.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755-****2606; 4.承租行业必须符合房屋设计及重量荷载,不得有排放油污、粉尘、气味等环保影响项目; 5.承租方需依法依规安全使用该物业,确保达到消防安全要求,货物及危化品存放处应设立独立防火分区,需安装简易烟感及简易喷淋,按照独立防火分区安全要求配置消防设备设施,杜绝安全隐患,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6.其他费用(租赁期间如有变化,****管理处的相关合同及相关公告为准);水、****政府相关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 7.因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租赁流程延误而影响正常签约,且承租方为原租户情形的,原合同届满日等同新合同费用标准起租生效日,承租方须按此日期交付新的标准租金和相关费用; 8.****政府城市更新及出租方升级改造范畴,承租方接到出租方相关文件通知清场,出租方可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主张任何权利; 9.如出租方调整物业经营管理主体,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完成合同及补充协议书面变更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如不配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 10.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05月05日;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12.保证金处置: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在**联交所收到交易服务费后,凭出租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或确认收到履约保证金相关文件)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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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