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溪镇集镇范围公共设施零星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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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溪镇集镇范围公共设施零星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1家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为年度招标,选定1家单位,负责****集镇范围花架、椅凳等公共设施维修,道路面、花坛的破损维修和零星改造,社区范围自来水管道维修等;

2.2招标范围:集镇范围花架、椅凳等公共设施维修,道路面、花坛的破损维修和零星改造,社区范围自来水管道维修等,3万以下直接委托,3万(含)-5万(不含)参考单个项目委托任务书,具体以招标人为准;

2.3工程建设地点:**市横溪镇;

2.4计划工期:以单个项目委托任务书为准;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一年;

2.6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厅****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标书代写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标书代写

3.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标书代写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法人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按本公告3.6条规定的承诺书。

5、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6、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 2025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 11:30 时,下午 14:00 时— 17:00 时(**时间)。7、报名地点:****(**市**路508号总部大楼辅楼7楼)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22日14时30分,****(**市**路508号总部大楼辅楼7楼)。9、投标人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标书代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市**路508号总部大楼辅楼7楼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151****3952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183****2919

2025年4月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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