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力**经营性服务机构监管工作,准确掌握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开展情况,根据《人力**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3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运人社局函〔2025〕27号)等文件要求,对我市14家人力**服务机构采取网上填报、机构自查、自主公示、资料送审等形式,经营正常9家,限期整改4家,列入异常1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人力**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
1、经营正常的人力**服务机构
经审核,以下9家机构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并完成自主公示,管理服务规范,确认其人力**服务许可证及备案凭证延续有效:
**市****公司
**金****公司
**市****公司
**市世豪****公司
**诚****公司
**万圣达****公司
**舜航****公司
**薪锐宝****公司
**市******公司
2、限期整改的人力**服务机构
经审核,以下4家机构存在 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专职人员不足3人、未按规定缴纳员工社会保险、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超3年未开展业务 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截止日期:2024年9月30日),整改完成后可确认许可证及备案凭证延续有效:
**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 许可证号:(晋)人服证字〔2023〕号第****000123号(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运芳 许可证号:(晋)人服证字〔2024〕号第****000423号(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凯域****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莉 许可证号:(晋)人服证字〔2024〕号第****000523号(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新辉 许可证号:(晋)人服证字〔2024〕号第****000323号(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经营异常的人力**机构
以下1家机构因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其人力**服务许可证及备案凭证不予延续,年度报告结果定为 异常 :
******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文明 许可证号:(晋)人服证字〔2023﹞号第****000223号
二、被列入限期整改的人力**机构,按规定时限组织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列入经营异常的人力**服务机构,要停止一切人力**服务活动。
三、全市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2024年度报告工作情况,****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接收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5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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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