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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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北****政府和社会资本**特许经营者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G5021石渝高速公路**北****政府和社会资本**特许经营者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政府方建设期补助最高限价:人民币444775.00 万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023-****70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082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 | 特许经营期 | 工程质量目标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政府方建设期补助:人民币444677.77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3)年度一次性抽检合格率(监督部门抽检数据)不低于94%。 | / | / | / | | 第二名 | ****公司 | ****政府方建设期补助:人民币444688.88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3)年度一次性抽检合格率(监督部门抽检数据)不低于94%。 | / | / | / | | 第三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政府方建设期补助:人民币444774.22万元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 (3)年度一次性抽检合格率(监督部门抽检数据)不低于94%。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集团****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政府方建设期补助金额:人民币444774.00万元,其中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为人民币150500.00元”与招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150500万元不一致,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经济部分评审标准暂列金额的条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25项“暂定金额(暂列金)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填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诉渠道:**市****管理局(023-****5878)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报价评审等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电话023-****7069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2025年4月1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2025年4月1日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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