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周边大型户外单立柱广告牌(高炮)对外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县**周边大型户外单立柱广告牌(高炮)对外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成交方式:网上竞价
招租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9日
竞拍时间:2025年03月31日10时--2025年04月01日10时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壹佰伍拾玖万捌仟玖佰贰拾伍元整/五年(小写:****925元/5年 )
项目单位:****
地址:****中心5号楼5楼
项目联系人:黄永斌 联系方式:139****0089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清源路碧桂园西门103商铺2楼
项目负责人:何工 联系电话:155****1226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市公共**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代理费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公告期限: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7日(3个工作日)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交易监督股,地址:****中心3#楼7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0550-****927。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项目单位:****
代理机构:****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