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校区出租设备场地**经营管理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01日 15:11 |
| 评审专家名单 | 评标委员会:张林辉、吴君兰、赵敏、陈涛(组长)、钱伟中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代良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5****9045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水华路3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段老师021-****32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879号天地软件园28栋4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代良武175****9045 | ||
| 附件: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
| 附件2 | 推荐意见.pdf | ||
| 附件3 | 招标标文件-******校区出租设备场地**经营管理(定稿).pdf |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区出租设备场地**经营管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797弄4号楼502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校区出租设备场地**经营管理 | 招标人提供的经营场所为**市**区**路690号学校教学楼、技术中心、体育中心、学生公寓8宿等处部分场地供中标人放置(自动售货机,共6台),及必要的管理服务等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一次招标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张林辉、吴君兰、赵敏、陈涛(组长)、钱伟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中标文件约定取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注:受网站格式限制,本项目中标金额无法准确呈现,在此特意明确:中标价为1.5万元/年/台。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水华路300号
联系方式:段老师021-****3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879号天地软件园28栋402室
联系方式:代良武175****90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良武
电 话: 175****9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