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审批
安徽-六安-裕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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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能源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2-03-28 18:36:31
罗集乡
2022-03-28 18:36:31
****规划局
**市**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市**区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
2022-03-28 18:36

为加快推进我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实发挥村庄规划在实施乡村**战略和乡村建设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厅 ****委员会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 ****旅游厅关于印发**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1号)、《****规划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村庄规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六自然〔2021〕17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据市、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市村庄规划编制规程和村庄分类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底完成市、区级9个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结合市、区、乡国土空间规划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2022年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依据村庄规划实施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2023年完成其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建立“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用途管制制度并实施。

二、工作任务

1.加快试点村庄规划编制。按照《**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规划局负责组织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相关区直部门、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配合,试点村规划编制完成后,****政府****政府审批。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将成果和批复****规划局。

2.进一步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按照尊重历史、顺应自然地理格局、保护历史文化、维护群众利益、因地制宜的原则,完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村庄分类方案,将村庄分类细化到自然村,重点明确保留类、搬迁撤并类自然村及**居民点数量和布局。村庄分类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并公示。村庄分类方案****委员**意后,于2021年10月底****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进一步优化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村庄布局,完成村庄布局专题研究或村庄布局修编,****委员**意后,于2021年12月底****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3.全面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村庄规划编制三年行动方案和年度编制计划,明确应编村庄规划的数量和名单,于2021年11月底前将村庄规划编制三年工作计划表(附件1****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三、编制原则

1.严守底线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明确森林、河湖等生态空间。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守好耕地红线。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强化用地规模控制,科学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2.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空间。对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对利用农村本地**开展农产品分拣、初加工、发展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在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条件下,可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布局。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要向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对工业企业,坚持向乡镇工业板块和高新区集中。

3.****基地需求。****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村民住宅及重点工程拆**置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管理。按照上位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布局、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基地选址条件、****基地标准、宅基地实际现状等,****基地用地规模,****基地建设范围,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对于现状已出现较多空心村和闲置用地的行政村,严格规模管控,积极盘活利用存量用地。

4.满足村民公共服务需求。依据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和村庄定位,合理确定管理、教育、文旅体、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环境卫生、商业、物流配送、集贸市场等设施的布局和规模。以区域为整体,统筹布局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推进城镇与村庄、村庄与村庄之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避免**闲置浪费。

5.保护乡村特色风貌。在村庄规划中充分体现农村特点,强化乡村特色风貌保护。将不挖山、不填湖、不毁林,保护好乡村的山水格局、田园风光、历史文化**作为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加强对乡村各类建设的引导,明确建筑高度、开发强度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体现乡土田园特色和风土人情。

6. 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积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不盲目追求短时期内全覆盖。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应编尽编。对暂不编制村庄规划的,要在市、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做好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村庄建设管控要求,据此进行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确保乡村建设有规可依。分类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纳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或其他村庄规划,明确管控规则,统筹谋划布局搬迁村民安置用地等。城郊融合类村庄规划应重点考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紧邻开发边界的城郊融合类村庄,可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统一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保护乡村风貌等。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应重点保持村庄特色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突出特色空间的品质设计。对重点发展或需要进行较多开发建设、修复整治的村庄,编制实用的综合性村庄规划。对较少开发建设或只进行简单的人居环境整治的村庄,可编制简单性村庄规划,明确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村庄建设边界、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风险控制线,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等。

7.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村庄规划编制要立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村民诉求和意见,加强驻村调研、入户访谈,深入了解村民的真实想法和诉求,找准规划重点,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村庄规划报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村庄规划批准之日起20日内,****政府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鼓励把规划的约束内容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引导村民依照村庄规划开展生产生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组织编制,****政府审批。****政府要强化对村庄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领导、自然**主管部门全程指导、农业农村部门全程配合,发展改革、财政、文旅、住建等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规划工作经费和人员力量。经测算,我区共有230个村要编制村庄规划,约需经费4600万元,拟分年度安排财政预算,解决规划编制经费。

2.严格用途管制。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确需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减少申请环节,优化办理流程。确需修改规划的,严格按****机关批准。

3.加强监督检查。****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村庄规划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要按照“源头严防”的要求,组织乡镇建立网格化巡查防控体系,落实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规划行为。

4.加强调度和考核。将村庄规划工作情况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战略考核内容。各乡镇从2021年10月起,每月10日前,****规划局报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2)和村庄分类情况统计表(附件3),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报送村庄规划开展情况的报告。****规划局将结合村庄规划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和通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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