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财富南路东侧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开发区箬帽路39号 | |
| 项目名称 | **普通国省干线养护工程(桥梁改造提升工程)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省交规院工程****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区**路99号中国视界产业园A3幢103-06(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0000.00元 | |
| 工期:42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7.16分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方圆;施工项目负责人:魏佳明 | |
| 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16)****16658;皖234****4274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G312**段四座桥维修改造工程EPC 2、**皖通****公司2023年度长大桥梁综合养护****管理处) 3、西二环合淮路、**路互通立交桥墩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设计负责人业绩:**县道士冲危旧桥梁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施工负责人业绩:合安中心2024年度中派河特大桥桥面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招****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地址:****岸区学府大道33号 | |
| 投标报价:****6800.00元 | |
| 工期:42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2.63分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蒋超越;施工项目负责人:王兴兴 | |
| 相关证书名称:设计:高级工程师(桥梁工程);施工: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202****66108;渝163********0175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县G348线双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市**国道G350**长江大桥危桥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区国道G243**长江大桥危桥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 |
| 设计负责人业绩:**区国道G243**长江大桥危桥改造EPC工程总承包 施工负责人业绩:**市**国道G350**长江大桥危桥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 地址:**市**工业区**路26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发区望**路520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 投标报价:****0000.00元 | |
| 工期:42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73.98分 | |
| 设计项目负责人:蔡先山;施工项目负责人:王韬 | |
| 相关证书名称:设计:正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934********03089651;皖134********0230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 | |
| 设计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中心2023年桥梁专业化养护工程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7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盛先生,联系电话:0563-****73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152****205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8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