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进行**区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该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名称
**区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环境局筛选符合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要求的项目,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项目包装及申报,解决项目申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三、比选控制价
1.水和大气类:总投资在300万以下的非打包类项目,可研及用于中央、省级资金申报的实施方案编制费控制价为4.5万元;总投资在300万以下的打包类项目及总投资在300-500万的项目,可研及用于中央、省级资金申报的实施方案编制费控制价为5.0万元。
2.土壤类:总投资在500万以下的项目,用于资金申报的实施方案编制费控制价为5.0万元,不含地勘和检测费用。
四、比选人申请人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须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cn/)上登记备案,备案专业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
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备查)。
(4)具有依法纳税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提供承诺函。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7)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8)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与需求,制定方案,方案完整且考虑周全、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强。
五、报名须知
(一)各参加比选项目的单位自行制作比选投标书
(二)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9日,每日上午9:00-11:00,14:00-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代写
(三)文件递交地点:**市双林路57****环境局401办公室;标书代写
(四)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文件不退还。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8-****5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