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服务组织培育,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遴选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10日
二、报名地点:****农业技术推广中
三、认定条件:
1.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服务达两年以上,在市监部门注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机械设备;三是主体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四是同意购买并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愿意接****管理部门的监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2.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具备条件也可承接,要充分尊重小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积极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推进小农户通过**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具备服务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直接为农户提供托管服务。对于耕地细碎化严重、撂荒地较多的地区,可以探索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土地,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扶持等资金,开展土地整治整合后统一由服务主体托管或流转整理后再统一托管的方式。
四、申报材料:各乡镇应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组织自主申报,服务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好附件1和附件2向乡镇进行申报,乡镇对各服务组织的申报资质和服务的能力进行初审,并于2025年4月10日前填写好附件3****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于2025年4月下旬对申报的服务组织进行综合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承接主体。
咨询电话:0791-****9069联系人:杨武
关于遴选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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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