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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金秋湖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3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四章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中商务要求标书代写
删除第(十二)条内容
内容指针对本项目需配置
12. 1项目负责人1名: 须具备二级建造师(专业: 公路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供应商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在职证明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12.2 安全员1名: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供应商需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 、在职证明并加盖供应商 鲜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1日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110,地址:**市**区上**高发路**国资大厦2-4楼。
2.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
地址:**省**市**区金秋湖镇邱府路41号
联系方式:155****9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社区1号楼2层6号
联系方式:184****95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84****9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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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