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1日
开标日期:2025年04月01日
****2025年公司债发行承销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和****公司联合体
地址:**市**区**路989号45层 ;**省**市**新区紫云路1018号
投标费率:1.20‰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次债券项下各期债券全部到期。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广****中心三路8****广场(二期)北座
投标费率:1.32‰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次债券项下各期债券全部到期。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无
招标人名称:合****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县双墩镇****服务中心9楼与10楼
联系人:夏飞
联系方式:0551-****386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王锐
联系电话:0551-****3376、0551-****1970
公示期: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4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5069【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