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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名称:****
中标单位地址:**市**区石亭路143号302室
收益分成:30%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收益分成 | 服务期限 |
| 一 |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统建统营产品供应商遴选(单位A) | 30% | 十三年。(合同五年一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招标人每年将对中标人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通过,招标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 |
谢思农、郭春华、王洋、江丽、林丽萍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定额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1.0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建行**城市建设支行
账号:351********100003183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浦路18号2号楼4层
联系方式:0592-****9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21楼2101单元
联系方式:05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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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