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锂电产业固废中转及综合利用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宜**澄塘镇,****工业园东北侧约6.0km,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52′24″,N28°23′16″。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用于堆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属性的锂渣,以便于锂渣的贮存、外运及中转。锂渣消纳场总容积190×104m3,占地面积34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及围堤、地下水导排工程、防渗系统、淋溶液收集导排、防洪及清污分流、污水处理系统、监控系统和综合管理房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程序及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分析计算等预测评价本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并针对这些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使工程建设与当地的环境保护和城镇规划相协调。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江****工业园区工业大道39号
联系电话:0795-****218
联系人:王总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瑞林****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红角州前湖大道888号 邮编:330031
联系电话:0791-****7846 邮箱:****@qq.com
联系人:喻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站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的方式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本次为建设项目的第一次公众参与,在报告书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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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