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年1月10日,****法院依据孙淑杰的申请做出(2024)辽0105清
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孙淑杰对被申请人****
(以下简称“杰爱医院”或“债务人”)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2月18日指定辽
****事务所担任****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负责人李坤。
****医院强制清算,清算组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对**杰爱
****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工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5年9月9日,登记机关为**市**区市
****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孙淑杰。经营范围:妇科诊疗服务。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
万元,股东李玉杰认缴出资额648万人民币,出资比例为36%;股东孙淑杰认缴出资额
人民币1152万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64%。
二、工作范围
1、与清算组共同完成对财务账簿资料的接管工作,配合清算组做好清算工作中
涉及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2、****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1****医院的注册资本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虚假出资、资产转移、抽逃出
资的行为;
(2****医院自成立日期起至强制清算受理日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
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
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结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
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清算组,供清算组清查
追收;
(4****医院负债情况,并梳理截至强制清算受理日前财务记录中的债权人
名单,供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为清算组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
核查;
(5****医院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向、担保
及其他行为,说明合法与否及依据;
(6****医院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医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清算组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
****医院财产等情况;
(8)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
披露。
3、协助清算组进行债权审查;
4、配合清算组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5、****法院的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或补充报告;
6、****法院要求出席清算事务相关会议等,对审计报告、专项报
告进行解释、说明;
7、全面协****医院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员、财务、业务、财产
等方面的高度混同;
8、结合财务会计资料、税务资料,对涉税事项提供书面的咨询建议;
9、人民法院或清算组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报名审计机构要求
1、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2、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承办强制清算或强制清算企业审计业务的经验;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得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
理,不得随意变更派换人员;
4、****法院及清算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并在签订协议书后30日内定稿;
需于2025年5月4日前向清算组提交正式报告,并参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说明汇
报工作。
5、遴选机构信用良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审
计的利害关系;
6、在参与本次审计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与遴选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审计机构的资质证书;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三)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名单,以及相关从业资质证明文件;
(四)从事过企业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项目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五)参与本项目的初步服务方案及服务报价:
(六)出具审计机构服务责任承诺书;
(七)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相关资料、证明文件等均应加盖参与审计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所有材料均需密封后按一式三份正式提交。
五、报价需知和报告出具时间
(一)本次参与遴选的机构采取一次性报价原则,报价为含税费用包括差旅费、
人员食宿以及项目实施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二)中标机构能够公平、公正、高效、****法院及清算组确定的工作目
标,正式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为2025年5月4日前,每逾期一日扣减服务费1%;
(三)如因项目涉及保密性和特殊性,需****公司现场进行审计,
则中标机构应当提供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
承诺函,保证上述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出具审计报告;
(四)因强制清算案件的特殊性,由清算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的支付时
间。
(五)在强制清算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人民法院或清
算组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六)强制清算程序结束后,若进入破产程序,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不再另
计,经债权****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清算组将依据《中华人民**国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参照破产费用进行清偿。
六、材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材料提交时间:
截止至2025年4月7日下午5时,可采用现场提交方式或邮寄方式,邮寄送达的纸
质材料须在2025年4月7日前送达至指定接收地点;
(二)现场提交材料及邮寄送达地点:
**市**区青年大街122号开字大厦11****事务所
(三)联系人:
佟律师:131****9996
评选时问及结果公示
(一)评选时间:2025年4月8日上午9时;
(二)评选地点:**市**区青年大街122号开字大厦11****事务所;
(三)清算组将根据各申报机构的相关资质、过往业绩、报价、完成时间等综合
情况进行打分投票,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机构、第二为备选机构,报**市**
****法院备案:
(四)清算组将与中标审计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合同,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再另行通
知,报名材料不子退还。
特此公告
****清算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