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确定为 2025 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县,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托管服务集中式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根据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相关 文件 要求 ,现公开遴选 服务组织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补助标准
(一)实施范围
在 夏店镇、虒亭镇、 下良镇、 王村 镇 4 个镇,部分村整村开展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
(二)实施环节
对种植粮食作物(玉米、谷物)的旋地、机播、机收、秸秆粉碎、深松等环节中,选择两个及两个以上环节实施半托管服务。
(三)实施时间
从 202 5 年 3月开始,至202 5 年 10月底结束。
(四) 补助标准
原则上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服务价格的 30 % ,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 100元。
二、报名对象
报名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 (不包括农资企业)。
三、报名条件
******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需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社、家庭农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审批局填报企业年度报告(确保不在工商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单内);并严格执行税务部门月报、季报及年度报。
(三)拥有各类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等机械并安装有机械专业监测传感设备。同时提供农机具型号、保险信息、车主信息、车辆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
(四)组织机构健全、民主管理好、制度规范、账务账目健全。
同时,大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托管工作,实现壮大集体经济收入。
四、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我县农业生产托管组织需提供有效证件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财务账簿及 2024 年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发展中心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 202 5 年 4月 1 日至 2025年4月 3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常 浩 宋 京 刘琳波
联系电话: 0355-****329
**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办公室(借章)
2025 年 4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