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善感乡2024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
建设项目建筑外墙装饰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彭水县善感乡2024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建筑外墙装饰整治提升项目建设计划已由******委员会、彭水****财政局以彭水住建发〔2024〕138号下达,由彭水苗族土家****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审〔2025〕53 号文批准建设,比选人为****,项目编号:
GC-BX-****036,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市级美丽宜居示范乡镇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彭水县善感乡2024年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建筑外墙装饰整治提升项目
2.2 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善感乡农纲村4组。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拆除工程。拆除总面积878.35m2,其中屋面琉璃瓦555.2m2,不锈钢栏杆66.05m2,广告牌136.6m2,木门窗及木花格 39.7m2,不锈钢防盗网56.8m2等内容。
(2)外立面整治工程。外立面整治总面积20913.84m2其中安装门889.6m2,安装窗1403.7m2,挑檐413.2m2,仿青砖资片墙裙850.36m2,外墙乳胶漆8508.24m2等;金属装饰线 4991.71m;琉璃屋面227.6m2等内容。
2.4 项目投资:该项目概审总投资****380.15元。其中工程费用****068.4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5626.94元(含项目建设管理费11190.34元、建设工程监理费22380.68元、工程设计费85046.60元等),基本预备费118684.77 元。
2.5 计划工期:6个月。
2.6 比选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比选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图说所包含的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和补遗、答疑资料为准)。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 2025 年4月 2 日起在**市公共**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om/pengshuiweb/)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9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以彭****交易中心大厅开标公告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2 比选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9 日 9 时 30 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市公共**交易网(彭水县https://www.****.com/pengshuiweb/)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县善感乡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59****2751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两路口**线大厦A座32楼
联系人:蒋老师
电 话:023-****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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