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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服务水平,推动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区****服务中心建设方案》,我单位于2025年3月18日发布遴选公告,经公开征集、实地考察、遴选评议等环节,对参选的三家主体进行了综合评定,**鑫****公司符合实施要求,遴选定为**区****服务中心承接主体。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2日至4月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农经站反映,逾期不受理。
来信地址:**区**原金明街道1号(****)。
邮编:717400 ,受理电话:091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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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