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市**区TG-14单元02地块详细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路,南至晨光路,西、北至幸福路,总用地面积3.49公顷,共划分为4个小地块。
2.土地使用规划
****幼儿园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其中幼儿园用地改造提升,其他用地均规划保留。
3.容积率
幼儿园用地容积率≤1.0。
4.建筑密度/系数
幼儿园用地建筑密度≤45%。
5.建筑高度
幼儿园用地建筑高度≤12米。
6.绿地率
幼儿园用地绿地率≥25%。
7.建筑退让
**建、构筑物(不含围墙、门卫)退让晨光路不小于3米,退让相邻地块界线遵照《**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执行。
建、构筑物与用地周边相邻的建(构)之间距离须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建筑间距
幼儿园(托儿所)的主要生活用房获得不应低于冬至日**3小时标准,且应以冬至日9时至15时为建筑**有效时间带。
满足各种工程管线的敷设和绿化种植要求。
满足消防、安全、视觉干扰等有关规定要求。
须遵照《**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要求执行。
9. 停车位配建
停车位配建:机动车位40车位/百教职工;非机动车位25车位/百教职工;
充电基础设施: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35%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10.配套设施要求
15分钟社区生活圈设施:晖仁养老院、**爱心老年公寓(残疾人托养所);
5-10分钟社区生活圈设施:****幼儿园(含幼托)、文化活动站。(详见附表3)
配置相应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消防等市政设施,其中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所有管线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
11.相关规划图
二、征集单位
****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3日
2.网上公示****政务网站。
四、反馈方式1.电子邮箱:****@163.com
2.联系电话:0562-****207
3.信件:寄往“**市**市**区**大道北段1030号 ****中心(1106室)”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44000
五、其他事项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本次公示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规划内****市政府批复的最终成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