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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遗留资金专项审计结果复审服务项目 |
| 出具审计报告 |
| 市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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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0026 |
| 对我委某下属单位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已出具的历史结余资金审计报告和工作底稿进行复审(单位自组建以来资金累计收入63亿元、目前在账结余约24亿元),独立、客观地对原始数据进行抽查,正向反向验证第三出具报告的准确性,出具正式复审意见。具体工作要求: 1.根据第三方机构已出具的报告及底稿数据,抽查原始凭证、合同,对于报告披露的问题抽查比例不少于60%或100%。 2. 独立抽查每年度的原始凭证、合同,每年度根据凭证数量或合同数量,不少于5%-10%的比例进行抽查,存疑事项进行追溯延伸审计。根据抽查结果,反向验证第三方的报告和底稿。 3. 复核第三方工作底稿,验证出具审计结论所依据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支撑性,并出具正式复审意见。 |
| 财政性资金 |
| 15 |
| 比选 |
| 4月底前完成复审工作,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
| 2025年04月02日 |
| 11.8 |
| ****(普通合伙) |
| 3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