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文件,现将********基地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基地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市**县大岭镇十二托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以下简称“铂科实业”)位于**市**县大岭镇十二托,其中心地理位置经纬度为:东经114度39分55.112秒(E114.665309°),北纬23度1分25.104秒(N23.023640°)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建设单位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具体情况如下:①全厂员工由280人拟增加至1800人;②保留现有项目的厂一、厂六和厂八;③新增厂房三(分为A、B、C和D区)、厂房九、厂房十;④新增制氮区5-6期和宿舍一。通过改扩建将全厂合金软磁粉芯产能由6000t/a提升至40584.316t/a,将合金软磁粉产品产能由5000t/a提升至10111.340t(未绝缘8000t,已绝缘2111.340t)。改扩建完成后,全厂总占地面积34672.43m2,总建筑面积91104.21m2。
项目分二期建设,本次验收范围包括厂一B区、厂一C区、厂一D区、厂三D区(退火、磁芯绝缘及固化)、厂六、厂八、厂九,年产合金软磁粉芯产能35449.321吨/年。厂房一A区、厂三A区、厂三B区、厂三C区、厂三D区(粉末绝缘)、厂房十后续作为二期申报内容进行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2-****308